■ 觀察家
  以往已經存在的一些不合理的調控政策,該廢止的就要及時廢止,更重要的是應明確禁止再出台類似不合理的“限降令”,否則就問責當地的主政官員。
  據《華夏時報》報道,在樓市低迷情緒日趨瀰漫之下,開發商試圖降價跑量回籠資金,卻遭遇到地方政府的“限降令”。近期,杭州市政府出台規定,自5月23日起,如果商品房實際成交價低於備案價超過15%,將通過技術手段限制網簽。
  儘管部分地方政府將此解釋為“房價備案制”,但是,近期包括杭州、東莞等城市對限制樓盤降價的屢屢強調,還是讓人明顯感覺到地方政府出手救市的衝動。
  與此前旨在防止樓市過熱而出台的限購、限價等相比,當前地方政府屢屢出台的“限降令”,雖然目的不同,是為了防止樓盤大幅降價,可背後的行政化調控思維卻是如出一轍。其實質都是對行政權力的過於迷戀,而過度忽視價格自發調節的市場規律。
  “限降令”不僅會嚴重擾亂樓市的正常價格信號,還可能使歷年旨在回歸樓市民生屬性的種種努力毀於一旦。在當前樓市初步進入拐點之際,地方政府倉促出台所謂“限降令”,不僅證明行政化樓市調控思維仍未改變,而且也預示著,儘管新一輪深化改革已然啟動,但是,地方政府的職能轉變仍有很長一段路要走。
  “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”,這在十八屆三中全會《決定》里已有明確闡述,這段話具體落實到樓市,也就是說,地方政府應該尊重樓市的市場規律,而不能延續此前對樓市的行政化調控思維。
  在樓市日趨低迷之際,地方政府欲防止當地樓市大幅降價,首先應著力改善當地的生態環境,提升當地的醫療、教育等公共服務水平,通過軟環境的改善和提升,增強當地房價的“附加值”;其次,應竭力培育當地實體經濟的競爭力,地方實體經濟競爭力的提高,不僅可以集聚人氣,而且更能使當地財政收入逐漸去除土地財政依賴。
  但在既有的行政調控思維下,要讓地方政府走上職能轉變和產業調整的正確道路,看來還不能僅靠自覺。過去這些年的行政調控,已經留下很多教訓,為了防止地方政府動輒故伎重演,有必要出台針對性的問責機制。以往已經存在的一些不合理的調控政策,該廢止的就要及時廢止,更重要的是應明確禁止再出台類似不合理的“限降令”,否則就問責當地的主政官員。
 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,對這種涉嫌違規的政府行為,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。如果地方政府隨意干預市場,官員也無需為此承擔任何代價,那類似行為就不可能絕跡。市場的必須交給市場,否則,我國行政化樓市調控的“治亂循環”仍將持續,傳統的管制型政府仍無法切實轉變為服務型政府。
  □楊國英(學者)  (原標題:地方違規“樓市限降”,誰來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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